第一节 宪法概述
壹宪法的概念
概念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,又被称为「母法」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——其他一切法律(「子法」)都依据宪法制定,不得与宪法相抵触。
⚖
最高法律效力的两大表现
必背
★
三个「根本」必须记牢
必背
易错辨析
- 「社会主义制度」是根本制度(性质)
- 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」是根本政治制度(政权组织形式)
- 二者只差「政治」二字——常考混淆项
▶ 补充 ·「双百」奋斗目标
100
第一个百年
建党百年 · 2021
全面建成小康社会
100
第二个百年
建国百年 · 2049
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
口诀
建党小康 · 建国强国
2021 建党 · 2049 建国
贰宪法宣誓制度
★
2018 年 2 月 24 日 · 正式设立
宪法宣誓制度确立时间——单一数字考点
叁宪法的分类
本节只需了解我国宪法所属的类别,无需记忆全部分类学说。
📂
我国现行宪法所属 4 类
必背
①
成文宪法
有统一法典形式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
②
刚性宪法
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
须全国人大2/3 以上多数通过
肆宪法的结构
📑
正文四章 · 顺序必背
必背
高频陷阱
- 常考「下列哪项属于第×章」或排序题
- 第四章(国旗·国歌·国徽·首都)是最具特色章节——国家象征类考点
伍宪法的基本原则
本节为多选题高频考点,4 个原则需全部记住。
★
宪法四大基本原则
必背
▶ 人民主权 · 展开
▶ 法治 · 展开
高频易错 · 法治 vs 法制
- 法治(rule of law)= 依法治理 → 原则
- 法制(legal system)= 法律制度 → 制度
- 考试常以「法制」作为干扰项
口诀
人 · 人 · 法 · 权
人民主权 · 基本人权 · 法治 · 权力制约
陆新中国宪法的历史
▶ ① 一个宪法性文件
核心
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(简称共同纲领,1949 年通过)
易错
共同纲领不是宪法,但在建国初期起到临时宪法的作用。
▶ ② 四部宪法
📅
四部宪法时间轴
必背
关键考点
1954 = 「第一部」 · 1982 = 「现行宪法」——两个最常考年份。
▶ ③ 现行宪法 · 关键日期
▶ ④ 1982 宪法的五次修正
⚙
5 次修正年份
必背
口诀
88 · 93 · 99 · 04 · 18
5 次修正年份必背|常考多选 / 排序
▶ ⑤ 2018 修正案 · 核心要点
★
2018 修正案四大要点
必背
党
党的领导入宪
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
誓
宪法宣誓入宪
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
监
监察委员会入宪
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,是国家的监察机关
柒自然资源归属
我国自然资源归属分为专属国家与专属集体两类,务必区分清楚:
🏛
自然资源 · 国家 vs 集体
必背
国
专属国家所有 · 7 类
矿藏·水流·城市土地
海域·无线电频道
国防资源·无居民海岛
集
专属集体所有 · 3 类
宅基地
自留地
自留山
高频陷阱
- 「城市的土地」归国家
- 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」原则上归集体(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除外)
- 森林 / 山岭 / 草原 / 荒地 / 滩涂等——视情况而定,可归国家也可归集体
口诀
矿水城地海 · 无国电岛 → 国家
宅 · 自留地 · 自留山 → 集体
📌 本节必背 · 速记清单
速记
- 宪法定义:根本法 + 核心 + 母法 + 最高法律效力
- 三根本:根本制度(社会主义)|根本政治制度(人大)|根本任务(现代化建设)
- 双百目标:建党小康(2021)|建国强国(2049)
- 宪法宣誓:2018.2.24 设立
- 4 类宪法:成文 / 刚性 / 民定 / 社会主义类型
- 结构:序言 + 正文 4 章(总纲 / 公民权利义务 / 国家机构 /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)
- 4 原则:人民主权 / 基本人权 / 法治 / 权力制约(口诀:人人法权)
- 历史脉络:共同纲领(临时)→ 4 部宪法(1954 第一部 / 1975 / 1978 / 1982 现行)
- 现行宪法:1982.12.4 实施|12.4 国家宪法日
- 5 次修正:88 / 93 / 99 / 04 / 18
- 2018 修正:党的领导 / 宪法宣誓 / 取消主席连任 / 监察委员会
- 资源归属:国家专属 7 类(矿水城地海 无国电岛)|集体专属 3 类(宅自留山)
· · · · ·
第二节 国家基本制度
壹国体与政体
政
政体(政权组织形式)
人民代表大会制度
——「怎么统治」
⇄
二者关系 · 决定与体现
必背
贰基本政治制度
我国共有 3 个基本政治制度(注意区分于「根本政治制度」——人大制度):
③
三大基本政治制度
必背
①
政党制度
中国共产党领导的
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
高频陷阱
- 根本政治制度 = 人大制度(1 个)
- 基本政治制度 = 政党 / 民族 / 基层(3 个)
- 二字之差,常考混淆项
▶ ① 政党制度 · 展开
制度
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——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。
易错辨析
- 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「政治领导」(政治原则、方向、重大方针)
- 并非组织上、行政上的「绝对领导」
- 民主党派享有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
★
16 字方针
必背
口诀
前二毛 · 后二邓
长期共存 · 互相监督 · 肝胆相照 · 荣辱与共
▶ 补充 · 人民政协
性质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(简称政协)——爱国统一战线组织。
③
政协三大职能
必背
▶ ② 民族制度 · 展开
制度
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——以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。
易错辨析
- 是「聚居区」(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区域)
- 不是「居住区」(泛指居住地)——一字之差,含义完全不同
📍
民族自治地方 · 仅 3 级
必背
高频陷阱
- 无自治乡! 民族乡不是自治地方,不享有自治权
- 民族自治地方只有三级(区 / 州 / 县)
⚙
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· 仅 2 个
必背
易错
- 自治机关不包括「人大常委会」(人常)
- 也不包括监察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
👤
行政首长任职要求
必背
- 自治区主席 / 自治州州长 / 自治县县长
- 组织公安部队
- 经国务院批准可组织公安部队
- 批准机关 = 国务院(不是全国人大,不是地方人大)
- ⚠ 公安部队不是军队——只能维护地方治安
▶ ③ 基层制度 · 展开
制度
基层群众自治制度——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。
🏢
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· 2 种
必背
③
三大特点
必背
重要辨析
- 村委会 / 居委会 不是一级政权机关
- 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是「指导关系」,不是领导关系
口诀
基层 · 群众 · 自治
把词拆开 = 三大特点|「村官不是官」
叁经济制度
💰
基本经济制度(所有制)
公有制为主体
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
易错辨析
基本经济制度 决定 分配制度——所有制形式决定分配方式。两个「主体」不同:一个是公有制,一个是按劳分配。
▶ 公有制 · 3 种成分
▶ 非公有制 · 3 种成分
③
三资企业
中外合资 · 中外合作 · 外商独资
肆选举制度
▶ 选举制度 · 5 项基本原则
⑤
选举五原则
必背
▶ 享有选举权的 3 个条件
③
三个条件 · 缺一不可
必背
易错
三个条件缺一不可。例: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即使年满 18 周岁且是中国公民,也不享有选举权。
▶ 平等性原则 · 展开
重要易错
精神病人是「暂不行使」选举权,而不是没有选举权——经选举委员会确认,暂停行使,但选举权并未被剥夺。
▶ 直接选举 vs 间接选举 · 适用范围
间
间接选举
全国、省、市三级
选民 → 选民代表 → 人大代表
▶ 当选条件 · 直接 vs 间接
双
直接选举 · 双过半
① 选民过半(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)
② 投票过半(获得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)
——两者都要满足
单
间接选举 · 单过半
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
——只需一项
高频易错
直接选举「双过半」(选民 + 投票) vs 间接选举「单过半」(全体代表过半数)——常考区分题。
▶ 差额选举 · 展开
核心
差额选举:候选人数 多于 应选名额(正式候选人 > 应选代表数)。
易错
- 必须是「多于」——不能等于或少于
- 若候选人数等于应选数 = 「等额选举」
-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一般采用差额选举
伍特别行政区制度
⚠
中央专属职权 · 两项
必背
易错
特别行政区没有外交权!只能在中央授权下处理对外经济、文化等事务。
▶ 回归时间
口诀
97.7.1 香港 · 99.12.20 澳门
澳门比香港晚 2 年多回归
陆国家结构形式与行政区划
结构形式
我国采取单一制——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、一部宪法、统一的国籍。
对比
单一制(中国 / 日本 / 法国) vs 联邦制(美国 / 德国 / 俄罗斯)——我国不采用联邦制。
▶ 行政单位的三种类型
①
普通行政地方
省 · 直辖市 · 市 · 县 · 乡
📌 本节必背 · 速记清单
速记
- 国体 → 政体:人民民主专政(国体)决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(政体)
- 根本政治制度:人民代表大会制度(1 个)
- 基本政治制度(3 个):
- ① 政党: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;16 字方针「长期共存·互相监督·肝胆相照·荣辱与共」(前二毛,后二邓)
- ② 民族:民族区域自治;自治地方 3 级(区/州/县,无自治乡);自治机关仅人大 + 人民政府(不含人常)
- ③ 基层:基层群众自治;组织 = 村委会/居委会;3 特点(基层性·群众性·自治性);不是政权机关,是指导关系
- 经济制度:基本经济制度(所有制)决定分配制度
- 公有制 3 种:全民 / 集体 / 混合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
- 非公有制 3 种:个体 / 私营 / 三资企业
- 选举 5 原则:普遍性 / 平等性 / 直接间接并用 / 差额 / 秘密(口诀:普平直差秘)
- 选举权条件:年满 18 + 中国公民 +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(缺一不可)
- 直接选举:县乡(双过半:选民过半 + 投票过半)
- 间接选举:市、省、全国(单过半:全体代表过半数)
- 差额选举:候选人数 > 应选名额
- 特别行政区:外交、防务由中央负责;特区无外交权;香港 1997.7.1,澳门 1999.12.20
- 国家结构形式:单一制(一个中央政权 / 一部宪法 / 统一国籍)
- 行政单位 3 类:普通行政地方 / 民族自治地方 / 特别行政区
· · · · ·
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
壹权利与义务的概念
贰公民的基本权利(6 大类)
本节为高频考点,6 大类权利需全部记住(常考多选题)。
⑥
六大类基本权利
必背
②
政治权利和自由
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· 政治自由
⑤
社会经济权利
财产 · 劳动 · 休息 · 社保
口诀
平 · 政 · 人 · 宗 · 社 · 文
6 类权利按此顺序记忆
▶ ① 平等权 · 展开
高频陷阱 · 平等权的范围
- 平等不等于绝对相同——合理差别对待不违反平等权
- 包括「司法平等」「守法平等」
- 不包括「立法平等」——立法可针对不同情况作差别规定
▶ ② 政治权利和自由 · 展开
核心
选举权与被选举权——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权利。
③
选举权资格 · 3 个条件缺一不可
必背
▶ 政治自由 · 6 项
易错辨析
- 自由是相对自由——必须依法行使,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
- 没有「罢工自由」——我国现行宪法未规定罢工自由(高频陷阱)
▶ ③ 人身自由 · 展开
⚖
逮捕的法定程序 · 决定 vs 执行分离
必背
决
决定机关
人民检察院批准/决定
或 人民法院决定
⚠
人格尊严 · 三类禁止行为
必背
易错
禁止的是「非法」搜查/侵入——合法搜查(司法机关依法持证)是允许的。
✉
通信检查 · 两原因 + 两机关
必背
高频陷阱
人民法院无权检查通信!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才能检查。口诀:「两原因 + 公检(公安 + 检察)」。
▶ 补充 ·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
👁
监督权 · 两类
必背
评
批评权 · 建议权
针对所有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
(任何行为都可提)
控
控告 · 检举 · 申诉权
仅针对违法失职行为
取得赔偿权
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,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。
关键逻辑
「受到损失 → 取得赔偿」——必须有实际损失,才有赔偿请求权。
▶ ④ 宗教信仰自由 · 展开
核心
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,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;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,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;有改变信仰的自由。
重要限制 · 高频陷阱
- 无传教自由——宗教信仰自由 ≠ 传教自由,不得在公共场所擅自传教
- 党员不能信教——共产党员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,不得信仰宗教
▶ ⑤ 社会经济权利 · 展开
财产权
- 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
-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可依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
易错辨析
- 保护的是「合法」私有财产——非法所得不受保护
- 征收 / 征用必须给予补偿(不是无偿没收)
劳动权 · 双重属性
劳动既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权利,也是公民的一项义务。
高频陷阱
- 劳动 + 受教育:同时具备「权利 + 义务」双重属性(口诀:劳学双义)
- 休息权主体 = 「劳动者」——不是全体公民!不劳动的人不享有休息权
3
物质帮助权 · 三种情形
必背
易错
物质帮助权的三种情形 = 年老 / 疾病 / 丧失劳动能力。不包括「贫困」!
口诀
老 · 病 · 丧劳
物质帮助权 3 情形|无「贫困」
▶ ⑥ 文化教育权利 · 展开
受教育权 · 双重属性
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,也是公民的义务——双重属性(与劳动权相同)。
③
文化权利和自由 · 三项
必背
易错辨析 · 创作 vs 出版
- 「文学艺术创作」= 文化权利
- 「出版」= 政治自由
- 两者类别不同,常考混淆项
叁公民的基本义务
④
四大基本义务
必背
①
遵守宪法和法律
保守国家秘密 · 爱护公共财产 · 遵守公共秩序
▶ ① 遵守宪法和法律 · 展开(宪法第 53 条)
宪法第 53 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——具体包含 六个方面:
⑥
第 53 条 · 六个方面
必背
易错点
除了「保守国家秘密 / 爱护公共财产 / 遵守公共秩序」三项之外,不要遗漏「遵守劳动纪律」和「尊重社会公德」——多选题常考陷阱。
口诀
法 · 密 · 财 · 纪 · 序 · 德
6 个字记全第 53 条
▶ ② 维护祖国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 · 展开(第 54 条)
宪法第 54 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义务,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行为。
★
总体国家安全观
必背
2014
2014 年 4 月 15 日
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
场合: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
4.15
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
每年 4 月 15 日(简称「国安日」)
联想记忆
4·15 双重身份——既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日,也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
▶ ③ 依法服兵役 · 展开(第 55 条)
宪法第 55 条规定:保卫祖国、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;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。
易错点
- 「神圣职责」≠「光荣义务」——二者并列出现于第 55 条
- 用词不同,不要混填——常考单选用词
▶ ④ 依法纳税 · 展开(第 56 条)
宪法第 56 条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。
5000
起征点 · 5000 元/月
个税起征点
口诀
2018 · 5000
年份 + 金额成对记忆,常考单选
▶ 其他基本义务 · 家庭类(第 49 条)
宪法第 49 条规定:婚姻、家庭、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;禁止破坏婚姻自由,禁止虐待老人、妇女和儿童。其中涉及公民的两项家庭义务:
↓
父母 → 抚养未成年子女
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
↑
成年子女 → 赡养父母
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
易错点
- 「抚养」用于长辈对晚辈
- 「赡养」用于晚辈对长辈
- 常考易混用词
补充义务
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——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。
注意
这是与「维护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」并列的另一项独立义务,不要混淆。
其他基本义务:劳动的义务 · 受教育的义务 · 计划生育义务 · 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· 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· 爱护公共财产义务等。
口诀
守 · 国 · 兵 · 税 + 其他
4 大法定义务 + 其他生活类义务
· · · · ·
· · · · ·
第四节 我国的国家机构
我国的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的国家机关的总和,按宪法分为权力机关、国家主席、行政机关、监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军事机关等。
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(全国人大)
性质 · 必背
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,同时也是最高立法机关。
①
最高国家权力机关
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
其他机关由其产生、对它负责、受它监督
关键 · 两个「最高」
常考单选判断——全国人大同时是「最高权力」+「最高立法」。
补充 · 两会
两会 =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+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(全国政协)。
易错点
「两会」不是两个人民代表大会,而是人大 + 政协——政协不属于国家机关,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。
⏱
任期 · 五年 · 不限届数
必背
📅
会议制度 · 一年一次
必背
- 常规会议
- 频次:每年举行 一次
- 召集机关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全国人常)
- 临时会议 · 两种情形之一
- ① 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
- ② 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
联想记忆
「1/5」这个数字两次出现——临时会议提议 + 宪法修改提议(门槛相同)。
▶ ① 职权 · 修改宪法
📜
宪法修改流程
必背
- 提议主体(满足其一)
- ① 全国人大常委会(全人常)
- ② 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
- 通过条件
- 公布
三大易错点
- 分母是「全体代表」不是「到会代表」
- 通过比例是 2/3 以上(不是过半数)
- 提议门槛:1/5 以上代表(不是 1/3 或 1/10)
口诀
常 1/5 提 · 全体 2/3 过 · 主席团公布
▶ ② 职权 · 监督宪法实施
监督权
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——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此项职权,二者共同行使监督权。
注意
解释宪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,全国人大无此项职权。
▶ ③ 职权 ·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
基本法律
- 范围:刑事、民事、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
- 通过条件:全体代表过半数(即 > 50%)通过
| 事项 |
通过比例 |
| 修改宪法 |
全体代表 2/3 以上 |
| 基本法律 |
全体代表 过半数 |
▶ ④ 职权 · 人事权(三席三高三提名)
①
三席(选举产生)
必背
②
三高(选举产生)
必背
③
三提名(根据提名决定人选)
必背
| 谁提名 |
全国人大决定谁 |
| 国家主席提名 |
决定国务院总理 |
| 总理提名 |
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(副总理、国务委员、各部部长等) |
| 中央军委主席提名 |
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 |
易错点
- 「三席三高」是选举(全国人大投票选出)
- 「三提名」是决定(根据他人提名,全国人大表决通过)
- 选举 vs 决定——用词不同,程序不同,常考易混
▶ ⑤ 职权 · 监督权(改变 / 撤销)
监督
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。
用词辨析 · 高频陷阱
- 全国人大 → 全国人常:「改变 + 撤销」(两者皆可)
- 全国人常 → 国务院等:「仅撤销」(不能改变)——后续会讲
- 记忆:领导关系才能「改变」;监督关系只能「撤销」
▶ ⑥ 职权 · 重大事项决定权
★
建置 vs 区域划分 · 必考对比
必背
| 事项 |
决定机关 |
|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建置 |
全国人大 |
|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|
国务院 |
关键区分
建置 = 全国人大;区域划分 = 国务院——一字之差,机关完全不同。
特别行政区
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——专属全国人大的职权。
▶ ⑦ 职权 · 审查批准计划与预算
审查批准
- ①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(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)
- ② 国家预算(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)
| 机关 |
职权 |
| 全国人大 |
审查和批准(决策) |
| 国务院 |
编制和执行(落实) |
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全国人常)
性质 · 必背
- ① 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
- ②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,行使国家最高权力
- ③ 行使国家立法权——注意 没有「最高」二字
关键用词陷阱
- 全国人大 = 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」/「最高立法机关」
- 全国人常 = 行使「国家立法权」(无「最高」二字)
⚠
任职限制 · 4 类职务不得兼任
必背
高频陷阱
- 限制职务:4 类(行政 / 监察 / 审判 / 检察)
- ⚠ 不包括「军事机关」(中央军委)——常考
- 如任职上述职务,应当向常委会辞去常委会职务
⏱
任期 · 委员长 / 副委员长 ≤ 两届
必背
2018 修正案 · 届数限制对比
- 仍受限(≤ 两届):全国人常委员长 / 副委员长、国务院总理 / 副总理 / 国务委员、国家监察委主任、最高法院院长、最高检检察长
- 已取消限制:国家主席、副主席(2018 修正案取消「两届」上限)
▶ 全国人常职权 · 必背清单
⑤
五项核心职权
必背
⑤
制定非基本法律
闭会期间可对基本法律
作部分补充修改
| 事项 |
全国人大 |
全国人常 |
| 解释宪法 |
❌ |
✅ 专属 |
| 解释法律 |
❌ |
✅ 专属 |
| 监督宪法实施 |
✅ |
✅ |
| 制定基本法律 |
✅ 专属 |
⚠ 仅补充修改 |
口诀
两释一督 · 特赦非基本
解释宪法 + 解释法律 + 监督实施 + 特赦 + 非基本法律
勋章和荣誉称号
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——属全国人常职权。
| 机关 |
作用 |
| 全国人常 |
规定 + 决定(哪些勋章、授予谁) |
| 国家主席 |
授予 / 颁发(依人常决定,正式发布) |
⚠
紧急状态决定机关 · 易错对比
必背
| 情形 |
决定机关 |
| 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|
全国人常 |
| 个别省级(整个省)进入紧急状态 |
全国人常 |
| 省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|
国务院 |
口诀
国 · 省紧急 → 找全人常
省内紧急 → 找国务院
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(国家主席)
性质 · 必背
- ① 国家元首——对内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
- ② 国家机构之一——宪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国家机关
③
任职条件 · 缺一不可
必背
易错点
- 年龄门槛:45 周岁(不是 35、40 或 50)
- 必须是中国公民——无「居住年限」要求
- 上述条件同样适用于国家副主席——主席、副主席任职要求完全一致
⏱
任期 · 2018 修正案核心变化
必背
2018 修正案核心变化
- 修正前: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」
- 修正后:取消届数限制 → 不限届数
- 适用对象:国家主席、副主席
- 其他人常委员长 / 总理 / 监委主任 / 两高等 仍受限
▶ ① 职权 · 礼节性职权
-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,进行国事活动
- 接受外国使节
-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,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
- 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
▶ ② 职权 · 公布法律、发布命令
公布法律
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常的决定,公布法律、发布命令(如特赦令、动员令、戒严令、紧急状态令等)。
⚠
必考陷阱 · 谁公布什么
高频
| 事项 |
公布机关 |
| 法律(基本法律 / 非基本法律) |
国家主席公布 |
| 宪法修正案 |
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(不是国家主席) |
核心区分
国家主席公布「法律」;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「宪法修正案」——常考易错点。
肆国务院(中央人民政府)
性质 · 必背
- ① 即中央人民政府(同一机关两个称呼)
- ②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
- ③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(领导全国行政工作)
关键用词
- 是「执行机关」不是「最高权力机关本身」
- 是「最高国家行政机关」(注意「行政」二字)
- 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;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常负责并报告工作
⚙
领导体制 · 总理负责制
必背
部
各部委
各部、各委员会实行
部长 / 主任负责制
⚖
领导体制 · 全景对比
必背
| 体制 |
机关 |
特点 |
| 集体负责制 |
全国人大 / 全国人常 |
少数服从多数 集体讨论决定 |
| 个人负责制 |
国务院 / 中央军委 |
首长个人决定 独立担责 |
⏱
任期 · 总理 / 副总理 / 国务委员 ≤ 两届
必背
| 届数限制 |
适用对象 |
| ≤ 两届 |
全国人常委员长 / 副委员长、国务院总理 / 副总理 / 国务委员、国家监察委主任、最高法院院长、最高检检察长 |
| 不限届数 |
国家主席、副主席(2018 修正案取消) |
▶ 国务院职权 · 必背清单
⑤
五项核心职权
必背
②
监督权(部委)
改变或撤销各部、各委员会不适当的命令、指示和规章
③
监督权(地方)
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
⑤
计划与预算
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、国家预算
📍
行政区划权 · 完整对比表
必背
| 事项 |
决定机关 |
|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建置 |
全国人大 |
|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|
国务院 |
| 自治州、县、自治县、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|
国务院 |
| 乡、民族乡、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|
省级人民政府 |
口诀
省建置 → 人大|省区域 → 国务院
州市县 → 国务院|乡镇 → 省政府
监督用词辨析
- 国务院对地方:可改变 + 撤销(行政上下级 · 领导关系)
- 全国人常对国务院:仅撤销,不能改变(国家机关间 · 监督关系)
伍中央军事委员会(中央军委)
性质 · 必背
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。
★
独家考点 · 只负责,不报告工作
必背
| 机关 |
负责 |
报告工作 |
| 全国人常 | ✅ | ✅ |
| 国务院 | ✅ | ✅ |
| 中央军委 | ✅ | ❌ 不报告 |
| 国家监察委 | ✅ | ✅ |
| 最高法院 / 检察院 | ✅ | ✅ |
独家考点
中央军委是唯一「只负责,不报告工作」的机关——高频陷阱。
陆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
性质 · 必背
- ① 国家的监察机关——行使国家监察权
- ② 2018 年宪法修正案新增设立(高频考点)
2018 修正案两大要点
- 取消国家主席、副主席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」限制
- 新增国家监察委员会——监委写入宪法
领
领导体制
上级领导下级
国家监委 → 地方各级监委
≤2
主任届数
国家监察委主任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(最长 10 年)
⚖
独立行使监察权 · 三不受
必背
易错点
- 「不受……干涉」≠ 不受任何监督——监委仍要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
- ⚠ 权力机关(全国人大及人常)不在排除之列——监委要受人常监督
- 对照记忆:监察、审判、检察三大权均「依法独立行使,不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个人的干涉」——句式完全一致
⚖
配合与制约 · 办理职务违法 / 犯罪案件
必背
易错点
- 适用范围:仅限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(不是所有案件)
- 四机关关系:监察 + 审判 + 检察 + 执法——公安(执法部门)在内
柒人民法院
性质 · 必背
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——行使国家审判权。
③
法院体系 · 三类组成
必背
地
地方各级人民法院
高级 → 中级 → 基层(三级)
专
专门人民法院
军事法院 · 海事法院 · 知识产权法院
| 层级 |
设置 |
对应行政区 |
| 高级人民法院 |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 |
省级 |
| 中级人民法院 |
省辖市 / 自治州 / 直辖市内 |
设区的市 / 州级 |
| 基层人民法院 |
县、自治县、市、市辖区 |
县级 |
⚠
上下级关系 · 监督(非领导)
必背
监督关系
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——是「监督」关系,不是「领导」关系。
院长任期
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 5 年,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(最长 10 年)。
★
上下级关系全表 · 法院独家「监督」
必背
| 机关 |
上下级关系 |
| 监察委员会 | 领导关系 |
| 人民检察院 | 领导关系 |
| 人民法院 | 监督关系(特殊) |
| 行政机关(政府) | 领导关系 |
口诀
监察 · 检察 · 政府 皆「领导」
唯 法院 是「监督」
独家考点
法院 = 唯一上下级「监督」关系的国家机关——高频陷阱。
捌人民检察院
性质 · 必背
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——行使国家检察权。
上下级关系
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——是「领导」关系(区别于法院的「监督」)。
检察长任期
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 5 年,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(最长 10 年)。
⚖
法院 vs 检察院 · 高频对比
必背
| 机关 |
性质 |
上下级 |
首长任期 |
| 人民法院 |
审判机关 |
监督 |
院长 ≤ 两届 |
| 人民检察院 |
法律监督机关 |
领导 |
检察长 ≤ 两届 |
口诀
法院监督 · 检察领导
一字之差,机关完全不同
关联:与监察机关一样,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,不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个人的干涉。